贺州市博物馆征集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10-11 15:54 浏览量:8 

为做好博物馆新馆陈列展览,丰富展览展品,传播贺州历史文化,讲好贺州故事。贺州市博物馆特向社会征集各类历史实物、影像、资料等见证物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我们在此向全社会发出征集倡议。具体细则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1、古化石。

2、贺州历史名人书稿。

3、贺州古村落、科举文化类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4、贺州学馆、书院、文庙、宾兴等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5、反映贺州民族民俗等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6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,与贺州相关的革命文物与文献资料原件,或者珍贵的复制品。

7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贺州工矿类档案资料。

8、其他与本次征集主题有关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二、征集内容

(一)实物类

1、大革命、土地革命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各时期活动中使用的通讯器材、地图、印章、证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医护用品、服饰、旗帜、袖标、战利品、生活用品、生产工具、慰问品等与贺州相关的实物原件。

2、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、指示、布告、宣言、命令、会议记录、简报、文件、电报、调查报告、照片等与贺州相关的实物原件。

3、反映贺州地区革命斗争的奖状、奖章、徽章、纪念章、证书、立功证明等实物原件。

4、贺州地区重要党史人物、革命烈士、老红军、老八路、革命战士、劳动模范、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、工具、证件、印章、生活用品及其著作、书信、日记、手稿等实物原件。

5、反映建国前贺州工矿业发展的票据、证券、设备、模型、手工制品等实物原件。

6、有关贺州民族民俗的服装、装饰品、歌本、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等。

7、有关贺州教育发展历史的碑刻、图书、族谱、档案、手稿、方志等。

(二)资料类

1、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等与贺州相关的原件。

2、有关革命活动的墨宝、民谣、诗词歌赋等与贺州相关的原件。

3、各历史时期有收藏价值的照片、图片资料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(一)征集方式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,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。

(二)采取自愿无偿捐赠、移交和购买等征集方式。自愿无偿捐赠者,博物馆将对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,对特别珍贵物件的捐赠者给予一定的奖励。有偿出售者,其物件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。

(三)特别说明

1、捐赠者对于捐赠物拥有所有权;若发生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,由捐赠者自行承担。

2、有偿出售者应对藏品来源的合法性负全责。

3、本次征集的各类物件将作为贺州市博物馆藏品,永久保存。一经入藏,贺州市博物馆即对捐赠物拥有所有权,有权用于宣传、展示、研究等活动。

本征集活动自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。

四、征集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覃艳

联系电话:18078091243      0774-5280813

实物捐赠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体育路65号

电子资料接收邮箱:hzsbwg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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