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州市博物馆关于征集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0-04-07 11:24 浏览量:255 

在全国人民本该欢度春节之际,喜庆热闹的气氛却被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打破。抗击疫情,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。在这场战“疫”中,有人“逆向而行”,有人冲锋向前,有人慷慨解囊,有人守望相助……从城市到乡村,从内陆到边疆,举国攻坚、团结奋战、众志成城,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,筑起了一道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,谱写了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、共渡时艰的恢弘史诗。

为传递此次战“疫”的正能量,为后人留存战“疫”的历史物证。在这里,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,征集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,以备日后举办主题展览,具体细则如下:

 

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,形成的具有收藏、研究、纪念价值的文献、实物和声像资料,不限地域。包括但不限于:

(一)关于此次疫情防控的命令、通知、公函、请示、批复、告示等文件资料。

(二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报刊、书籍、档案、书信、手稿、日记、请战书、火线入党申请书等文献资料。

(三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标语、横幅、海报、宣传单等宣传资料。

(四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物资、治疗设备、救援工具、运输装备等物品及设备。

(五)防疫宣传工作者使用的物品及设备,民众出行、就医、生活所用的物品,如测温仪、扩音喇叭、通行证、登记证等。

(六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锦旗、捐赠证书、印章、奖状、奖品等荣誉证及纪念品。与英雄人物、先进事迹相关的物品。

(七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,以实物形式为载体的摄影、书法、绘画、雕塑等艺术作品。

(八)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的照片、录音、视频等声像资料和以音乐、舞蹈、戏曲、山歌等声像为载体的文艺作品。

(九)停工停产或复工复产的相关资料、文件、视频或通告等。

(十)其他相关物件和声像资料,以及用方言、民族语言、民族文化等形式展现疫情防控的相关资料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(一)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,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。

(二)以移交、捐赠方式为主。

(三)通告发布之日起先登记捐赠意向,疫情解除后再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贺州市博物馆。

(四)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,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贺州市博物馆“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”专项藏品收藏证书。

三、截止时间

本征集活动自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。

联系人:覃艳

联系电话:18078091243 0774-5280813

实物捐赠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体育路65号

电子资料接收邮箱:632332984@qq.com